约翰·亚当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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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第二任总统

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1735年10月30日-1826年7月4日),出生于马萨诸塞州昆西,毕业于哈佛大学美国政治家,美国第一任副总统(1789年-1797年),第二任总统(1797年-1801年),同时亚当斯也是第一位由总检察长带领宣誓的美国总统[1]

约翰·亚当斯是《独立宣言》起草委员会的五个成员之一。由于他任职期间在内政、外交方面均无明显成就,1800年,竞选总统时被托马斯·杰斐逊击败。1826年7月4日,约翰·亚当斯去世[2]

约翰·亚当斯是《独立宣言》签署者之一,被美国人视为最重要的开国元勋之一,同华盛顿、杰斐逊和富兰克林齐名[3]。他的长子约翰·昆西·亚当斯后当选为美国第6任总统[4]。被美国的权威期刊《大西洋月刊》评为影响美国的100位人物第25名[5]

基本信息

中文名约翰·亚当斯

外文名John Adams

别名圆胖先生、布伦特里爵士、美国独立的巨人

国籍美国

出生日期1735年10月30日(乙卯年)

逝世日期1826年7月4日

出生地马萨诸塞州昆西

毕业院校哈佛大学

代表作品论教规和封建法律

主要成就美国的开国元勋

信仰自然神论

任期1789年4月21日-1797年3月3日[4]

政党联邦党

宗教基督-性论派,唯一神教派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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