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辖县
汶川县,隶属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因汶水(现岷江)得名,地处四川省西北部、川西北高原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东南部,东邻彭州市、都江堰市,南接崇州、大邑县、芦山县,西接宝兴县与小金县,西北至东北分别与理县、茂县相连。截至2021年,总面积4084平方公里,下辖9个镇,75个行政村、8个社区,全县户籍人口90884人[1]。2021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1.95亿元[2]。
全县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北部为高山地区,日照充足,干旱少雨;南部为中低山地区,气候湿润,雨量丰沛。有汶川三宝”(甜樱桃、脆李子、香杏子)等生态果业;全县水能装机容量近150万千瓦,矿产资源50余种,金刚砂储量、品质属全国之最;拥有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川草坡自然保护区,国家5A级汶川特别旅游区、国家4A级大禹文化旅游区。先后荣获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国家卫生县城,全省首批天府旅游名县殊荣[2]。
截至2021年,拥有各级各类学校共38所,医疗卫生机构144个[2-3]。
明、清时期曾为藏区瓦寺宣慰司(嘉绒十八土司之一)辖地。西汉时置绵虒县,西晋改为汶山县,北周始名汶川县,县治距今已1400余年。1935年到1936年期间,中国工农红军长征途经汶川,在此建立了革命政权。1952年县城由绵虒迁威州;1958年茂县、汶川县、理县(部分地区)合并成立“茂汶羌族自治县”;1963年恢复汶川县[4]。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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