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五年,自2023年3月开始。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23年1月选出[1-2]。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5日至13日在北京召开[3]。2023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2024年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4]。
中文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别名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任期五年[1]
代表人数2929人(截至2025年2月25日)[5]
委员长赵乐际[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