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
河北省保定市下辖县
蠡(li,三声)县隶属河北省保定市,京、津、石三角腹地,保定、沧州、衡水三市交界处。蠡县总面积650平方公里,2022年辖11镇2乡,232个行政村,人口48.4万。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31.8亿元,同比增长7.2%。荣获“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先进县”“全国绿化模范县”称号[1]。
蠡县地处渤海湾盆地冀中坳陷西部构造带,平原中部,地形地貌均系第四纪洪积、冲积物沉积而成的平原,总的地势是西南高、东北低,平均海拔高度15.6米,缓缓倾斜,无明显起伏变化。蠡县属东部季风区暖温带半干旱地区,大陆性季风气候特点显著,春多风干燥,夏多雨炎热,秋天高气爽,冬干燥寒冷,四季分明,光热、水资源丰富。
截至2020年,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所,普通中学18所,小学校(含教学点)128所,幼儿园180所。全县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为285万元,年末从事科技活动人员2人。共有科技型中小企业443家[1]。
蠡县于唐尧时,属冀州。虞舜时,属幽州。西汉,置陆成县。东汉改博陵县,以汉桓帝父蠡吾侯陵为名。北魏景明元年(500年),移今蠡县治,改为博野县。唐武德五年(622年),置蠡州。原博野县入蠡州。明洪武八年(1375年),改为蠡县,隶属保定府。1958年10月,与高阳县合并。1962年1日,恢复蠡县建制。1994年,属保定市至今[2]。蠡县的旅游景点有大宋台、大百尺遗址、李恕谷墓等。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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