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机构。
中文名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01号
邮政编码200032
隶属上海市政府
设立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批准文号厅字〔2008〕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