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
辽宁省锦州市下辖县
黑山县,位于辽宁西部,隶属辽宁省锦州市,东与新民、辽中接壤,西与北镇为邻,南与台安连界,北与阜新毗邻。截至2023年1月5,面积2498平方公里[1],下辖2个街道,4个乡,16个镇,24个社区,278个村,7个分场[2]。截至2021年末户籍人口56.29万人[3]。县内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形分为西北部丘陵区,中部平原区和东部低洼易涝区。绕阳河、东沙河和羊肠河均自北向南,穿境而过,汇辽河后注入渤海,形成一水二山七分田的自然格局[1]。黑山县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黑山县矿产资源主要有煤和膨润土等,截至2023年1月5日,煤炭储存5亿吨,膨润土贮量5.6亿吨[4]。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GDP)128.5亿元[3]。
截至2021年末,黑山县有各级各类学校79所,分别为普通高中3所,中等职业学校2所,初中8所(含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62所,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民办学校、业余体育学校各1所。卫生机构555个,其中,医院14个,卫生院19个,诊所(门诊部)57个,村(社区)卫生室462个,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个,疾控中心1个,卫生健康监督所1个[3]。
根据全国文物普查结果显示,黑山从新石器时期就有人类居住,目前已确定的新石器时期遗址有大兴大吴台、芳山镇蛇盘山、大虎山等二十余处。考古学上,将以青铜器为标志的人类社会文化发展阶段称为青铜器时代,我国大致是从商周至秦汉时期。这一时期,黑山已经有大量的人类居住。光绪28年(1902年)为了消除匪患、清除鞭长莫及之弊,在广宁(北镇)新民之间的“小河山”置官设县,名镇安县(并于小三家子设镇安分县)。1914年1月,因与陕西镇安县同名,改名为黑山县[5]。
景点有黑山阻击战纪念馆等[6]。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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