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法

用感官去直接观察的方法

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科学的观察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常见的观察方法有:核对清单法;级别量表法;记叙性描述。观察一般利用眼睛、耳朵等感觉器官去感知观察对象。由于人的感觉器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观察者往往要借助各种现代化的仪器和手段,如照相机、录音机、显微录像机等来辅助观察。

基本信息

中文名观察法

解释用自己的感官去直接观察[1]

种类自然观察法、设计观察法等

作用扩大人们的感性认识

优点观察的资料比较真实

缺点受时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