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是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正部级[1]。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的“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1954年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1969年撤消,1978年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并延续至今。
2023年11月,《民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发布,规定民政部机关行政编制324名。设部长1名,副部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4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3名)。该规定自2023年10月29日起施行[2]。
中文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外文名Ministry of Civi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原用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
建立时间1978年
单位性质国家机关
政府官网http://www.mca.gov.cn/
行政级别正部级[1]
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部长陆治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