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粹主义

极端社会思潮

纳粹主义,是德文“Nationalsozialismus”缩写“Nazismus”的音译,意译为“民族社会主义”,由于德文相同,在中国经常被与“国家社会主义”混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希特勒等人提出的政治主张[1]

纳粹主义意识形态的精神是“属于一个民族的”,纳粹主义的基本理论包括:宣扬种族优秀论,认为“优等种族”有权奴役甚至消灭“劣等种族”;强调一切领域的“领袖”原则,宣称“领袖”是国家整体意志的代表,国家权力应由其一人掌握;鼓吹社会达尔文主义,力主以战争为手段夺取生存空间,建立世界霸权;反对共产主义思想体系和社会主义制度,抵制马克思主义理论。

基本信息

中文名纳粹主义

外文名Nationalsozialismus

萌芽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德国

意译民族社会主义

包括宣扬种族优秀论,扩张主义

标志

提出人希特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