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产(前584 年-前522年),郑氏,字子产、子美,别名“公孙侨”“姬侨”,春秋时期郑国人,郑穆公之孙,郑公子发之子,法家先驱。
子产具有远见卓识,洞悉郑国弊端,团结七穆,执政郑国。他整顿田制,改良赋税制度,将刑书铸在鼎上,公布于众。子产执政之初,也曾招致非议,但他坚决推行改革,令郑国小有中兴之势。于62岁卒。
孔子听到子产的死讯后痛哭流涕,评论说:“古之遗爱也。”[1]清朝王源推其为“春秋第一人”。
中文名子产
别名子产、子美、东里子产、郑子产、国侨、成子、公孙成子、国成子等(当代文献中有“姬侨”之称,但不符合先秦一般贵族男子“称氏不称姓”的惯例,亦无古籍用例支撑。)
民族华夏族
逝世日期公元前522年[2]
出生地郑国
代表作品刑书
身份法家先驱
主要成就第一个将刑法公布于众的人
字子产、子美
本名公孙侨
谥号成子
所处时代春秋时期
父亲郑公子发
爷爷郑穆公
姓姬
氏公孙
民族种群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