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隽藻

祁隽藻(1793年-1866年),字颖叔、淳浦,避讳改实甫,号春圃、观斋、息翁,山西寿阳县平舒村人,官至大学士礼部尚书书法家,倡导宋诗的代表诗人,世称“三代帝师”“四朝文臣”“寿阳相国”[1-2]

嘉庆十九年(1814年)祁隽藻进士。1834年因母逝回寿阳老家守孝。道光十九年(1839年)与视察福建海防及禁烟,在闽居数月,上疏浙闽总督宜住泉州,改建沿海炮台,为墩拘捕汉奸,严查烟贩。禁止漳、泉二州使用夷币,夹带私铸者治罪等4条陈,被皇帝采纳。返京途中又查到温、台两州多种罂粟,便上奏弹劾。在广东禁烟时,祁氏撰写《新乐府》三章,刊示于各处,表示支持[1-2]

祁隽藻著有《谷曼谷九亭集》十二卷、《马首农言》《祁大夫字说》《皇朝谥法考》等。《清代翰林传略》称其为“一代书宗”[2]

基本信息

中文名祁隽藻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793年7月11日

逝世日期1866年10月22日

出生地山西寿阳县平舒村

代表作品祁隽藻集、马首农言·农谚

身份书法家

主要成就禁鸦片
三代帝师

字号字颖叔、淳浦、实甫、号春圃

朝代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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