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隽藻(1793年-1866年),字颖叔、淳浦,避讳改实甫,号春圃、观斋、息翁,山西寿阳县平舒村人,官至大学士兼礼部尚书。书法家,倡导宋诗的代表诗人,世称“三代帝师”“四朝文臣”“寿阳相国”[1-2]。
嘉庆十九年(1814年)祁隽藻进士。1834年因母逝回寿阳老家守孝。道光十九年(1839年)与视察福建海防及禁烟,在闽居数月,上疏浙闽总督宜住泉州,改建沿海炮台,为墩拘捕汉奸,严查烟贩。禁止漳、泉二州使用夷币,夹带私铸者治罪等4条陈,被皇帝采纳。返京途中又查到温、台两州多种罂粟,便上奏弹劾。在广东禁烟时,祁氏撰写《新乐府》三章,刊示于各处,表示支持[1-2]。
祁隽藻著有《谷曼谷九亭集》十二卷、《马首农言》《祁大夫字说》《皇朝谥法考》等。《清代翰林传略》称其为“一代书宗”[2]。
中文名祁隽藻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793年7月11日
逝世日期1866年10月22日
出生地山西寿阳县平舒村
代表作品祁隽藻集、马首农言·农谚
身份书法家
主要成就禁鸦片三代帝师
字号字颖叔、淳浦、实甫、号春圃
朝代清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