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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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现代标准汉语

普通话(Standard Mandarin/Putonghua)是现代标准汉语的另一个称呼,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官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通用语。汉语不等同于普通话,推广普通话并不是要人为地消灭方言,主要是为了消除方言隔阂,以利社会交际,与人民使用传承方言并不矛盾。

1909年清政府将北平语音命名为国语。民国时多次制定标准,1918年北洋政府公布了第一套国家认可的国音注音字母。1932年经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国音常用字汇》后,确定国语标准。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而不是以滦平语音为标准音。制定标准后于1955年向全国推广。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

2022年6月,教育部召开“教育这十年”“1+1”系列第六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发展成就,十年来,全国普通话普及率从70%提高到80.72%[1]

基本信息

中文名普通话

外文名Standard Mandarin/Putonghua[2]

称呼史官话、国语、1949年后改称普通话

主要来源广韵(中原唐韵到宋代)

近古来源官话

普及率80.72%(2020年全国范围内)

民国国语多次制定国语读音、1918年公布

语音拼写汉语拼音、注音字母

法律地位中国国家通用语言

拼音pǔ tōng huà

标准语音北京语音

基础方言北方官话

清末国语1909年清政府正式确定国语

定义以 北京 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 汉 民族共同语。、平常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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