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坤沙向缅政府投降后,糯康逐步收编坤沙残余人员,逐步形成100余人的武装暴力犯罪势力,长期盘踞在湄公河“金三角”流域,从事绑架杀人、抢劫商旅、制毒贩毒等犯罪活动[1]。2011年10月5日,制造震惊国际的“湄公河惨案”[2]。
2012年5月10日,被抓获后由老挝依法移交中国。2012年11月6日,一审以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与其余六名被告人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人民币600万元。2012年12月26日,二审宣判,维持原判。2013年3月1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糯康在云南昆明被依法执行注射死刑[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