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太宗(本名子至,别名太甲),商汤嫡长孙,太丁之子,外丙和仲壬之侄,商朝第四位君主。帝太甲元年,太宗崩,子沃丁立[1]。
商太宗继位之初,任意地发号施令,一味享乐,暴虐百姓,朝政昏乱,又破坏汤制定的法规。伊尹百般规劝无果,于是将他放逐到桐宫。在桐宫三年,他悔过自责,后重新当政,诸侯都归顺商王,百姓得以安宁。
中文名商太宗
别名太甲
民族华夏族
出生地亳(今河南省商丘市)
身份商朝第4位君主
主要成就桐宫悔过伊尹又还政于他重新修德使诸侯归顺百姓安宁
本名子至
所处时代商朝
前任仲壬
继任沃丁
在位时长23年、32年、33年
庙号太宗
重大事件伊尹放太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