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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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化市辖县级市

海伦,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区,黑龙江省绥化市下辖县级市,位于黑龙江省中部、绥化市北部,南接绥化市北林区,北接北安市,南距哈尔滨市214公里,北距黑河市376公里,西距齐齐哈尔市268公里,辖23个乡镇、5个街道办事处、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2个国有农场、6个国有林场,总面积4667平方公里,人口85万(2020年末)。2020年,海伦市生产总值(现价)1252752万元,比上年增长1.6%[1]享有中国优质大豆之乡中国高淀粉玉米之乡等美誉是中国黑土硒都,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市[2]

海伦处于小兴安岭向松嫩平原的过渡地带,地势从东北到西南由低丘陵、高平原、河阶地、河漫滩依次呈阶梯形逐渐降低,平均海拔239米。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暖季水、光、热同期[3]。西部平原盛产大豆、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和亚麻、烤烟等经济作物。北部山区盛产红松、白杨等木材和甘草、党参等中药及猴头、蕨菜等山产品。地下蕴藏丰富的煤炭、砂金、矿泉水等矿产资源。

2020年5月19日,海伦市入选2019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4]。学校有第七中学[5]、东方红小学[6]、市第二中学[7]等;医院有海伦市人民医院、海伦市中医医院[8]等。

海伦,是黑龙江省建治较早的县份之一。在秦、汉、唐、辽、金、元、明时期,境内即有少数民族生息、繁衍、劳动。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裁通肯副都统,设通肯协领署;宣统元年(1909年),海伦直隶厅改为海伦府。民国6年(1917年)1月设望奎设治局,从此,海伦、望奎分治,恢复海伦县。1945年8月15日,伪满洲国覆灭,全县人民获得解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于同年11月,建立了人民政府。1949年10月1日建国后,海伦县一直属于黑龙江省管辖。1989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县级海伦市。通肯河克音河海伦河等五条河流横贯东西,东方红、联丰等5座大中型水库和30多座小型水库星罗棋布。旅游景点有海伦大峡谷省级森林公园、海伦田园养生示范村--西安村、森林花海观光园等[9]

基本信息

中文名海伦

外文名Hailun City

行政区类别县级市

火车站绥化站海伦站

所属地区中国黑龙江省绥化市

车牌代码黑M

地理位置绥化市北部

地区生产总值137.5 亿元(2022年)[10]

面积4667平方公里

方言黑龙江话

下辖地区23个乡镇、5个街道办事处、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2个国有农场、6个国有林场

政府驻地海伦镇

人口735738(2022年)[11]

电话区号0455

著名景点三圣宫、雷炎公园、东方红水库、海伦市博物馆、天主堂

邮编152300

气候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行政区划代码2327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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