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2
洪湖,别名水乡、江汉明珠,是湖北省荆州市下辖县级市[1],是武汉城市圈观察员城市、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成员单位,位于湖北省中南部、长江中游北岸、江汉平原东南端。东南濒长江,与咸宁市嘉鱼县、赤壁市及湖南省临湘市隔江相望;西傍洪湖与监利县接壤;北依东荆河与武汉市汉南区、仙桃市相邻[2]。截至2022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68.75万人[3]。截至2023年3月,全市总面积2519平方公里,下辖20个乡镇区街道,拥有2个省管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国家级协作共建开发区。曾获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湖北省第二批城乡一体化试点城市等荣誉称号[4-5]。
洪湖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呈缓倾斜,南北高、中间低,为四湖(长湖、三湖、白露湖、洪湖)诸水汇归之地,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2]。洪湖市以境内最大的湖泊洪湖而命名。截至2023年3月,市内共有大小湖泊102个,年淡水产品总量50万吨左右,居全国县市第一;还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商品棉、商品油、速生丰产林生产基地[5]。矿产资源主要有煤、石油、天然气等[6]。2022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51.62亿元[3]。
截至2022年末,洪湖全市学校共87所,其中普通中学38所,中等专业学校1所;拥有卫生机构数540个,其中医院8个;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1家,拥有国家级星创天地1家[3]。
洪湖,夏商时代为古云梦地,属“禹贡”荆州之域。洪湖作为地名,最早始见于明朝《嘉靖·沔阳志》。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洪湖境内的瞿家湾镇是当时全国八大革命根据地之一的湘鄂西革命根据地的首府,是长征主力红二方面军的摇篮。1951年6月,经国(政)务院批准,将汉阳、沔阳、监利、嘉鱼各划出一块,建立洪湖县,属湖北省荆州地区专员公署管辖。1987年7月31日,撤销洪湖县,设立洪湖市,属湖北省荆州市管辖[2条]。
洪湖拥有湿地生态、红色旅游、三国文化、地热温泉、美丽乡村等旅游资源。境内洪湖为全国第七、湖北第一大淡水湖泊,也是国家湿地自然保护区,被誉为“湖北之肾”,境内洪湖蓝田风景区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5],还有洪湖红色湘鄂西旅游区、悦兮半岛国际温泉度假村等景点[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