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鸣治

明朝官员、文学家

谢铎(1435年~1510年),字鸣治,号方山,又号方石,浙江温岭桃溪(今温岭市大溪镇)人。明朝官员、文学家。[1]

天顺八年(1464年)进士,入翰林院为庶吉士,次年授编修。成化三年(1467年),参修《英宗实录》,成化九年(1473年)校勘《通鉴纲目》,后升侍讲。时值边警,上疏《论西北备边事宜状》,指陈边防弊端,主张整饬边务。成化十四年(1478年),父丧告假回乡。弘治初,参修《宪宗实录》。弘治三年(1490年),升南京国子祭酒。次年辞官回乡,家居十年,先后有数十人举荐。明孝宗命吏部遣人员至其家,起用为南京礼部右侍郎兼国子祭酒。七十二岁告老还乡。谢铎博通经史,文学造诣极深。卒赠礼部尚书,谥文肃。

谢铎博通经史,尤精理学,文学造诣极深。时诗坛盛行台阁体,堆砌辞藻,粉饰太平。谢铎与李东阳等主张诗歌革新,诗宗杜甫,成为茶陵派代表诗人之一,写有不少揭露现实、关心民生疾苦诗作。应台州知府陈相之邀,纂修《赤城新志》。著有《伊洛渊源续录》、《尊乡录》、《赤城论谏录》(与黄孔昭合编)、《桃溪净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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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民族汉人

出生地浙江温岭桃溪(今温岭市大溪镇)

主要成就“茶陵诗派”代表
雁山七贤之一

本名谢铎

谥号文肃

所处时代明朝

字号字鸣治、号方石

官职南京礼部右侍郎兼国子祭酒

主要作品桃溪集、伊洛渊源续录、尊乡录

去世时间1510年

出生时间1435年

追赠礼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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