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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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巡抚、兵部尚书、河道总督于振甲

于成龙(1638~1700),汉军镶红旗人,字振甲,号如山,谥襄勤。生于清崇德三年(明崇祯九年),出生地为辽东盖州。康熙三十九年农历二月二十七日卒于淮安河道总督署,享年六十三岁。襄勤公家族为辽东望族,生父为于国安,生母为康氏。襄勤公出生后不久全家徙居广宁(今辽宁北镇市),襄勤公9岁入小学,11岁举家从龙入关至北京通州,后移居通州张家湾。襄勤公13岁时又移居延庆州,并开始科举学习。襄勤公15岁时与李氏成婚,16岁时又移居固安南房上村定居。因为八旗子弟不得参加科举考试,因此襄勤公在16岁时开始学习满文,并在20岁进入国子监学习,23岁毕业后考授吏部做笔帖式。因屡有战功的大伯于得水无子嗣,生父于国安指为前定将于成龙过继给于得水,康熙七年于成龙荫生授乐亭县令。于成龙30岁进入仕途,开始了长达33年并数次沉浮的宦海生涯。青少年时代的于成龙是在不断的移居中生活的,颠沛流离的艰辛生活是底层旗人的一个典型写照。童年的艰难困苦造就了襄勤公体恤民生、关爱大众的品格。既使襄勤公成为名声显赫、权顷一时的封疆大吏,他依旧刚直不阿、嫉恶如仇,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深得康熙皇帝的赞赏和百姓的爱戴。直隶曾经流传很多有关襄勤公于成龙的民间故事,还有一些地方曲艺作品也取襄勤公事略为素材,多为侠义公案类内容,如《于公案》等。

基本信息

别名于振甲、于襄勤公

逝世日期1700年

出生地盖州

代表作品江宁府志、抚直奏稿、于公案

主要成就治理永定河、滦河、黄、运河、平定噶尔丹督粮、直隶扫痞灭霸

本名于成龙

出生日期清崇德三年(明崇祯九年)七月初五日

字号字振甲、号如山、谥襄勤

朝代清初

籍贯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南房上村

曾任职务乐亭知县通州知州江宁知府直隶巡抚左都御史兵部尚书河道总督等

祖籍可考祖籍辽东

旗籍汉军镶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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