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别》是唐代诗人杜甫所写的新题乐府组诗“三吏三别”之一。作于公元759年春[1]。
杜甫亲眼目睹了唐朝大军败于邺城,为了迅速补充兵力,统治者实行了惨无人道的拉夫政策。杜甫亲眼目睹了这些现象,怀着矛盾、痛苦的心情,写成“三吏三别”六首诗作。这首《新婚别》是“三别”的第一篇。《新婚别》描写了一对新婚夫妻的离别,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1]。
作品名称《新婚别》
创作年代盛唐
作品出处《全唐诗》
文学体裁五言古诗
作者杜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