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府
长沙府是明朝和清朝时期在湖南的行政区划,主体以今长沙市辖域为中心,包括周边邻近地区(如今益阳市、湘潭市、株洲市等)。府治长沙城,长沙县、善化县同治。
明洪武五年(1372年),将潭州府改名为长沙府,隶湖广布政使司,辖11县1州:长沙县、善化县、湘潭县、湘阴县、宁乡县、浏阳县、醴陵县、益阳县、湘乡县、攸县、安化县、茶陵州,府治长沙城。清承明制仍设长沙府,辖十二州县。康熙三年(1664年)湖广省设右布政使司、湖南按察使司于长沙,偏沅巡抚移驻长沙。清雍正元年(1723年)改湖广右布政使司为湖南布政使司。清雍正二年(1724年)改偏沅巡抚为湖南巡抚(仍隶湖广),长沙(府)城自此为湖南省会。民国二年(1913年),撤长沙府,裁善化县并入长沙县。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析城区成立长沙市。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长沙府
- 所属地区
湖广行省、湖南行省
- 下辖地区
11县1州
- 方言
长沙话
基本内容
《明史·地理志》
长沙府元天临路,属湖南道宣慰司。太祖甲辰年为潭州府。洪武五年六月更名长沙。领州一,县十一。东北距布政司八百八十里。
长沙倚。治西北。洪武三年四月建潭王府,二十三年除。永乐元年,谷王府自北直宣府迁於此,十五年除。二十二年建襄王府,正统元年迁於襄阳。天顺元年三月建吉王府。县旧治城外,洪武初,徙城中。十八年复徙北门外。万历二十四年徙朝宗门内。西有湘水,源出广西兴安县,流入境,合潇水、烝水北流,环府城,东北出至湘阴县,达青草湖,注洞庭湖,行二千五百余里。北有浏阳水,西流入湘,谓之浏口。又有麻溪,流入湘水,曰麻溪口。又西北有乔口巡检司,乔江与澬江合流处。
善化倚。治东南。旧治在城外,洪武四年徙於城中。十年五月省入长沙县。十三年五月复置,治在南门外。成化十八年仍徙城中。西南有岳麓山,湘江绕其东麓。又有靳江,流入湘江。西有橘洲,在湘江中。南有暮云市巡检司。
湘阴府北。元湘阴州。洪武初降为县。北有黄陵山。西有湘水,北达青草湖,谓之湘口。湖在县北,与洞庭连,亦曰重湖。南有哀江。又北有汨罗江,汨水自平江县流入,分流为罗水,会於屈潭,西流注湘,谓之汨罗口。西北有营田巡检司。
湘潭府西南。元湘潭州。洪武三年三月降为县。东有昭山,下有昭潭。西有湘水,西南有涓水流入焉。南有下滠市巡检司。
浏阳府东。元浏阳州。洪武二年降为县。北有道吾山。东北有大光山。又有大围山,浏水出焉,经县南,入长沙县界,曰浏阳水。东南有渠城界、梅子园二巡检司。又有翟家寨巡检司,后废。
醴陵府东南。元醴陵州。洪武二年降为县。南有渌水,亦曰漉水,西北注於湘水,有渌口巡检司。
宁乡府西。西有大沩山。北有澬江,源出绥宁县,经此入沅江县界,注洞庭。
益阳府西北。元益阳州。洪武初降为县。西南有澬江,亦曰益水。东有乔江,澬江之分流也,下流复合於澬江。
湘乡府西南。元湘乡州。太祖甲辰年降为县。西有龙山,涟水出焉,经县东南,下流入於湘水。又西有湄水,南有丰溪水,俱入於涟水。西南有武障市巡检司。又有永丰市、虞磨市二巡检司,后废。
攸府南少东。元攸州。洪武三年三月降为县。南有司空山。东有攸水,自江西安福县流入,东南有洣水流合焉,下流至衡山县,入於湘水。南有凤岭巡检司,后废。
安化府西。东有浮泥山,有大峰山。西北有辰山,西有澬江。又南有善溪,自武陵县流注於澬江。
茶陵州元直隶湖南道。太祖甲辰年降为县。成化十八年十月复为州。西有云阳山。西北有洣水,自酃县流入。又东南有茶水,源出江西永新县之景阳山,西流来合焉,北入攸县之攸水。东有视渡口巡检司。北距府四百五十里。1
《清史稿·地理志》
长沙府:冲,繁,难。巡抚治;布政、提学、提法三司,巡警、劝业、盐法、长宝四道同治。府隶之。明隶湖广布政使司。康熙中,偏沅巡抚自沅州徙驻,为省治。雍正二年改湖南巡抚。东北至京师三千五百八十五里。广一千里,袤五百九十里。北极高二十八度十三分。京师偏西三度四十分。领州一,县十一。
长沙:冲,繁,难。倚。东:天井。西:谷山。北:罗洋、石宝、麻潭、智度、铜山。巨川则大江,洞庭湖汇湘、沅、资、澧入焉。湘江自湘潭、善化入,纳潦浒河及白沙河。又西北,右合下泥港,左桐树港,纳八曲河,迳铜官山,至靖港,为古新康江口。又西北,会乔口河,入湘阴。浏阳河在县南,源出大围山,西北流,经县界入湘。陶关在县西南。有乔头镇巡司。乔头、长沙二驿。长株铁路。
善化:冲,繁,难。倚。南:昭山。西:岳麓。西北:金盘。东南:锡山,湘水在西,自湘潭入,西北流,左纳观音港,至瓦官口,靳江水从西南来注之。北过水陆洲,入於长沙。东:浏渭水自浏阳入,北合金塘港,至长沙入湘水。又西,卯江水,一名满官江,源出宁乡嵇架山,东北与螺陂河水合,入长沙,是为八曲河。南有暮云市废巡司。有驿。长株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