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是指专供民用航空器起飞、降落、滑行、停放以及进行其他活动使用的划定区域,包括附属的建筑物、装置和设施。全国民用机场的布局和建设规划,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规规定,民用机场实行民用机场许可制度。民用机场取得使用许可证,方可开放使用。
中文名民用机场
含义专供民用航空器活动的区域
审批单位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
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