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玄伯(?—418年)[1],本名崔宏,字玄伯,清河东武城人,北魏时期名臣,曹魏司空崔林六世孙。官至尚书令,封白马郡公。死后获赠司空,谥号“文贞”[2]。
苻坚时,崔宏历任阳平国侍郎、领冀州从事等。苻坚死后,被翟钊、张愿扣留。继仕慕容垂,后为北魏道武帝求得。皇始三年,议改国号为魏。北魏明元帝即位,奉诏与穆观查处不法官吏,又与长孙嵩疏决刑狱。曾建议明元帝起用叔孙建,讨平并州羯胡。泰常三年,崔宏病逝[2]。
《北史》评价崔玄伯:“立身雅正,虽在兵乱,独厉志笃学,不以资产为意,妻子不免饥寒。”[2]
民族汉族
逝世日期418年[1]
出生地清河郡东武城(今河北省故城县)
主要成就北魏开国功臣政治家书法家
本名崔宏
所处时代北魏
别称白马文贞公
字号字玄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