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葬制度

将死者嫔妃、亲眷、仆从等人赐死的行为

殉葬制度,用活人殉葬是奴隶社会的一种非常残酷的制度。殉葬人有活埋的,也有被杀或自杀后陪葬。明英宗时期废除,后清朝初年殉葬复起,至康熙年间止[1]

基本信息

中文名殉葬制度

外文名Sacrificial system、be buried alive with the dead

性质一种残酷制度

起源殷商时期

释义用活人殉葬是奴隶社会的一种非常残酷的制度

结束时间康熙年间、明英宗(明朝第6帝)临终时,即公元1464年

拼音xùn zàng

出处礼记·檀弓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