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葬制度,用活人殉葬是奴隶社会的一种非常残酷的制度。殉葬人有活埋的,也有被杀或自杀后陪葬。明英宗时期废除,后清朝初年殉葬复起,至康熙年间止[1]。
中文名殉葬制度
外文名Sacrificial system、be buried alive with the dead
性质一种残酷制度
起源殷商时期
释义用活人殉葬是奴隶社会的一种非常残酷的制度
结束时间康熙年间、明英宗(明朝第6帝)临终时,即公元1464年
拼音xùn zàng
出处礼记·檀弓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