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仲文,男,汉族,1957年6月生,甘肃镇原人,197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4年12月被开除党籍)[1],1974年3月参加工作,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号、电路与系统专业研究生毕业,工学硕士,在职研究生毕业(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2]。
曾任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1]。
2025年5月,江苏检察机关依法对苟仲文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3]。
中文名苟仲文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2]
出生日期1957年6月[2]
毕业院校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