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 : 一般指本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而制定的法律,于2015年12月27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1]

该法律包括总则、家庭暴力的预防、家庭暴力的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责任等六章内容[1]

基本信息

中文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发布机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7日

实施日期2016年3月1日

当前版本201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