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省

清末和中华民国的省级行政单位

奉天省,简称奉,清末和中华民国的省级行政单位之一,省会奉天府,面积6.83万平方公里,下辖4个府,人口一千余万人。

1665年,改镇守“辽东等处将军”为镇守“奉天等处将军”。1907年,裁将军,设奉天省[1]。1929年张学良将奉天省改称为“辽宁省”[2]。1932年伪满成立后,复改“奉天省”。1945年日本投降,民国政府调整东北地区的行政区划,将伪满时的"奉天省"改回"辽宁省"。主要方言东北官话、胶辽官话

基本信息

中文名奉天省

简称[3]

行政区级别省级

现行政名辽宁省

行政区年代清末、中华民国(1928年以前)

省会奉天

所属国家中国

面积6.83万平方公里

地理位置东北地区南部

下辖地区奉天府、锦州府、新民府、兴京府等

政府驻地奉天府(今沈阳市)

著名景点沈阳故宫等

方言东北官话、胶辽官话

设置时间1907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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