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和平奖

五个诺贝尔奖之一

诺贝尔和平奖(Nobel Peace Prize)是根据诺贝尔1895年的遗嘱而设立的五个诺贝尔奖之一,旨在表彰为促进民族国家团结友好、取消或裁减军备以及为和平会议的组织和宣传尽到最大努力或作出最大贡献的人,也可以授予符合获奖条件的机构与组织[1]

诺贝尔和平奖颁奖典礼于每年12月10日,即诺贝尔逝世周年纪念日,在挪威首都奥斯陆举行,并由挪威诺贝尔委员会主席颁奖挪威国王监礼,这与其他诺贝尔奖不同。1901年,诺贝尔和平奖首次颁发。1961年,达格·哈马舍尔德死后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是第一位死后追授该奖的获奖者。截止2023年,诺贝尔和平奖共授予了111人及30个组织[1]

2023年10月6日,纳尔吉斯·穆罕默迪(Narges Mohammadi)获得2023年诺贝尔和平奖,表彰她反对伊朗妇女受压迫的斗争以及为促进所有人的人权和自由而进行的斗争[2]

基本信息

中文名诺贝尔和平奖

外文名Nobel Peace Prize(英语)、Nobels fredspris(挪威语)

评选单位挪威诺贝尔委员会

颁发地点奥斯陆[3]

首次颁发1901年12月10日

颁奖人挪威诺贝尔委员会主席

颁奖周期每年评选和颁发一次

奖励内容一枚金牌、一份证书以及一笔奖金

公布时间每年10月

颁奖时间12月10日

首届得主亨利·杜南、弗雷德里克·帕西

奖励对象为促进民族团结友好、取消或裁减常备军队以及为和平会议的组织和宣传尽到最大努力或作出最大贡献的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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